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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暑假期间有关大学生医保问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0-11 作者: 访问次数:[]

各位领导及老师:

暑假即将到来,为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大学生医保工作,现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提前告知,望各位老师在放假前帮助对学生进行宣传,以免在假期结束返校后报销过程中出现麻烦。

1、根据往届参保学生的教训,务必提醒今年暑假期间准备到富士康等公司打临时工的参保学生,在办理就职手续时,不要把自己的医保关系转入富士康公司,否则将造成不能继续享受在学校的任何医保待遇,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也要个人承担。

2参保学生暑假期间在原籍医疗机构门诊就医,开学后可持该医疗机构的正规发票原件、医保卡和相关辅助手续(即发票上标注药费的必须有医生另开的单独处方,标注检查项目费用的必须有检查结果,标注治疗项目费用的必须有诊断证明等,加盖医疗机构章),经审核手续齐全、符合规定的,按学校医保相关规定给予报销,否则费用自理。

特别注意:非医保用药目录的药品不享受报销。

3参保学生暑假期间因病住院,如在郑州市区的,可持本人医保卡和身份证在任意一家郑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出院时只支付个人应承担比例的费用,需要报销的费用由该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。

家在外地,不能在郑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,切记住院一周内通知郑州市医保中心备案(电话:0371-68698150 0371-68698301,或将诊断证明发传真至0371-68698120),否则费用自理。报销需用材料、时间和具体要求参见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网页(http://hq.zzti.edu.cn/?thread-234-1.html)住院部分的详细说明。

后勤管理处校医院

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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