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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0-11 作者: 访问次数:[]

必威官网学生处、就业处文件

就便字〔201205


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:

根据《关于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中工学〔20124号)文件要求,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序进行,使毕业生温馨和谐文明安全的离校并顺利、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派遣及办理《就业报到证》所需材料

(一)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;

(二)办理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及有关统计表(在河南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,同时需提供退函);

(三)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书(因涉及毕业生较少,合同书中的用人单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)

(四)回原籍及“入伍预征”情况统计表;

本条特别说明:凡我校报名登记“入伍预征”的毕业生,如果今年10月在原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,而本人户口在我校存放的,此类毕业生要登记在回原籍统计表中,并在“是否入伍预征”一栏填写“是”,就业处将依据本统计表办理回原籍“报到证”,并将户口迁回原籍。毕业生10月底前凭征兵预报名有关材料到当地征兵办公室报名。如果没有被录用,再办理改派手续;

上述四条内容包含的信息是我校制定2012届毕业生首次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,派遣计划制定后,将上报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。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此计划对我校毕业生进行派遣并打印《就业报到证》,各学院(部)务必要求毕业生本人进行签字确认,否则因派遣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。

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,需学生提交留校申请,学院签署意见后,报就业处备案。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予留校,建议转至人才中心或放回原籍。

二、 材料上交时间安排

516下午4:30前,统一将纸质材料(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)交至就业处备案。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通过OA发至就业处史颖,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保持一致。

三、《就业报到证》的领取

 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当天下午到在各学院(部)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《就业报到证》,回原籍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到保卫处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。请毕业生认真核对领取材料相关个人信息,发现有误,请及时反馈。

四、毕业生报到

1.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,须持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。

2.毕业生《就业报到证》一式两联,分为正联(蓝色联)和副联(白色联),毕业生持“正联”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,“副联”由学校统一归入毕业生档案。

3. 通过学校在河南省人才中心或郑州市人才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,在本学院领取河南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“凭条”,毕业生持“凭条”到省人才中心完善人事代理相关手续;

在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,是党员的,如果选择将组织关系转移至人才中心,由学院统一开具介绍信,统一交至就业处,由就业处统一转移至郑州市人才中心,党员介绍信抬头请书写:“中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”,去住一栏请书写:“中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”。组织关系转移至他处的,按照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
201291号之前转正的预备党员,有关组织关系的档案材料不需装入档案,在校内转正后,再开具“介绍信”转入相应地点;

91号之后转正的,如果选择在人才中心转正,将有关党员发展材料全部装入档案,预备党员本人务必在转正前3个月内到人才中心报到,否则,影响按期转正。

如果不在人才中心转正,那么请将组织关系转至毕业生指定的社区或单位。

4.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,凭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在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;服兵役的毕业生凭入伍预征有关材料10月份到当地县级征兵办公室进行报名;有就业愿望的毕业生91日后仍未就业的,可到所在地城市或县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,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统筹管理;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,建议在校期间办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(登录我校就业信息网注册即可办理),毕业后,凭此证可享受大学生创业有关优惠政策。

5.毕业生在报到途中应注意安全,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毕业证》、《学位证》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,谨防遗失。

五、报到证的改派及补办

1. 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,由地方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;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调整的统一到河南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。改派时,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、已签发的《就业报到证》、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、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接收函》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。

2. 申请补办《就业报到证》的毕业生,可在两年择业期内,由本人提出申请,持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开具的证明和工作单位开具证明,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;两年择业期外,由毕业生提出申请,持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开具的证明、当年省级招办部门盖章审批的《新生录取审批表》复印件(需加盖学校公章),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。

六、档案寄送

各院(部)请在611日至15日间将毕业生档案交至学生处就业处,经过学生处审核验收后,由就业处将档案寄送至档案接收地。

附件:

1、必威官网2012届毕业生在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“人事代理”汇总表;

2、必威官网2012届预备党员毕业生拟在郑州市人才中心办理转正手续人员统计表

3、必威官网2012届毕业生回原籍统计表

4、必威官网2012届毕业生在河南省人才中心办理“人事代理”汇总表

就业指导工作处   

四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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